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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2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,听取审议“两高”工作报告。工作报告提出,去年“两高”对环保违法行为持续高压态势,并将加强对未来环保违法的威慑。
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工作报告时表示,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,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,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.1万件。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,探索适用补植复绿、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。湖北、重庆、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,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,共同守护绿水青山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表示,2018年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,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,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2195人,同比上升21%。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、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。其中,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9312件。通过办案,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、湿地、林地、草原211万亩,督促清理固体废物、生活垃圾2000万吨;追偿修复生态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,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“买单”。
在化工行业环保工作中,违法成本低一直是导致环保案件时常发生的原因,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、调查取证难、司法鉴定难等问题,也让很多企业敢于顶风作案。此次“两高”对于环保的强硬态度和手腕,让今后的环保工作有了更为坚实的后盾。
上个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向外界公布共同研究起草的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》(简称《纪要》)。这是“两高三部”第一次就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联合出台专门文件。
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,《纪要》的出台,有利于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,依法准确有效惩治环境污染犯罪,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。
王松苗说,下一步“两高三部”将抓好《纪要》贯彻实施,努力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、硬仗、苦仗,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,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,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